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作者:    日期:2004.11.16 14:1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8:30在湖州美欣达印染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单建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45,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3%,其中:出席会议的流通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东及股东代表(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45,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3%。每项议案均以书面记名方式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天同证券保荐代表人、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45,990,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案。

  同意45,990,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的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45,990,000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45,990,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刘志华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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