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暨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召开。6名董事就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另3名董事回避了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华新阳新水泥有限公司及与之相关关联投资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4年12月15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设立华新阳新水泥有限公司及与之相关关联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投资公告”(临2004-013)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2004年12月2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04年12月7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2月2日)。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大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一。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大会。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12月13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中国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97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持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可亲自于登记日到达上述地址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王璐女士、彭普新先生。
联系电话:0714-6328471
传真:0714-6235204
邮编:435002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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