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1.12 13:4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11日上午9:00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4层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王功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持有和代表股份202586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辅导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2004年新增银行借款总额的议案。

  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4年新增银行借款总额为13亿元。为确保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要,同意公司2004年新增银行借款总额再增加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银行借款总额不超过18亿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分期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表决结果:2025866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潘虹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2004)第087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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