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1.12 13:21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西民三初字第136号《民事裁定书》,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太华路支行(原告,贷款人)诉西安煤矿机械厂(被告,借款人)、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保证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借款合同纠纷案,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概况见2004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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