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04年第三季度补贴收入的补充公告
04年9月29日,我公司收到天津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优惠政策的批复》,该批复主要内容为:经我公司申请,根据开发区鼓励金融服务区建设的有关规定,从2004年起,开发区财政局对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滨海金融服务区"给予专项补贴。
我公司于2004年9月22日收到2004年专项补贴款3,071,482.03元。公司已在披露的《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确认了此笔补贴收入。
公司认为,这种专项补贴参考的数额是公司缴纳的关于金融服务区项目房产税,与公司金融服务区房屋租赁情况、公司这部分房产税缴纳情况密切相关,需公司每年提出申请后才有可能获得,公司特别提示公司股东关注这一前提。
特此补充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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