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山集团)于2004 年9 月21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人民币1,351 万元的价格向南山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全部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外代)15%的股权。上述关联交易详情已于2004 年9 月9 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披露。
深圳外代已于2004 年10 月28 日办理完毕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公司已于2004 年11 月3 日向南山集团支付完毕全部价款。至此,该关联交易已依约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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