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2月6日
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108室
三、会议召集人: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增补刘心、张虹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增补孙明方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此议案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年11月26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六、登记事项:
1、凡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股东,可于200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办理参会登记时,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1层
联系人:姜正民电话:0411-82654998-8002传真:0411-82809651
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自理。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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