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04.11.05 13:49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决议,本公司董事会拟于2004年12月10日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2月10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议题:审议《关于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合同》及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关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交易公告:已于2004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四、出席对象:

  1、2004年12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4.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股票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出席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04年12月6日至12月7日(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3:30至15:30)

  联系电话:0453-6306948

  传    真:0453-6304100

  邮政编码:157032

  六、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附:授权委托书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回执)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赞成或反对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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