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1.04 15:0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15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0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净资产的36.7%(净资产数为公司2003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数),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彩炼新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02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04年6月30日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本公司也于2004年6月30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龙港区锌厂路24号;法定代表人:侯宝泉;注册资本:88109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锌、铜冶炼及深加工产品、硫酸、硫酸铜、镉、铟综合利用产品加工,重有色金属及制品加工;非贵重矿产购销。

  截止2003年12月末,其总资产477637万元,负债207554万元,资产负债率43%,净资产270083万元,净利润 6445万元。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60000万元的25%,即15000万元债务本金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3、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此项担保进行了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市场及资信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本次保证合同的签署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董事会决议

  3、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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