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控股58%的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梅县发电厂#5机组(13.5万千瓦燃煤机组)已于2004年10月27日顺利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机组运行状况良好,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根据机组启动委员会决定,该机组同日移交商业运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4]234号文的通知,该机组上网电价为0.42元/千瓦时(含税)。该机组投产后我公司已投产装机容量由315万千瓦增加到328.5万千瓦。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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