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4年10月19日四川省物价局作出川价电发 [2004]40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继续加强化肥价格监管保持化肥价格相对稳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从2004年10月21日起,全省尿素出厂基准价格一律为每吨1400元,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尿素出厂价到零售价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超过7%(包括银行贷款利息、管理费、仓储费等流通环节发生的间接费用,不包括直接运杂费)。按本文件精神,公司拟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对10月21日以后出厂的尿素价格进行调整,预计将增加净利润约1000万元。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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