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0.30 10:11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8日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汪瑞敏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林红女士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决议;

  二、关于通过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与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合并的决议

  为整合子公司资源,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与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合并。

  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5万美元,投资总额为1180万美元。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00.3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英属维尔京群岛奇恩特有限公司出资200.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英属维尔京群岛奇恩特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给香港东升有限公司。

  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2300万美元,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香港东升有限公司出资3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

  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的股东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东升有限公司将各自持有的股权投入合并后的新公司,并持有新公司的股权。合并完成后新公司的情况为:

  新公司名称仍为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公司投资总额为40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300.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丽芬,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服装及手袋、领带、票夹、皮带和围巾。新公司的股东情况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725.375万美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5%;香港东升有限公司,出资575.125万美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本次合并工作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尚需获得商务部或其授权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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