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股票简称:春天股份
股票代码:600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无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洪山区关山街特1号虹景花园C328号
联 系 人:王小广
联系电话:027 -87457727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4年10月28日
特别提示
1、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2、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4、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5、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该等股份将变为境内法人股,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尚待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6、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报告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春天股份: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东湖总公司: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无限创业:指武汉无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无限创业就本次受让东湖总公司持有春天股份8800000股(占春天股份总股份的6.47%)国有法人股权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概况
名 称:武汉无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洪山区关山街特1号虹景花园C32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号码:4201002120225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交通运输、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
经营期限:200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17日
二、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所占比例
王琼 4200万元 70%
王界鹏 1800万元 30%
本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王琼。
三、公司高管人员情况
姓 名 国 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
王 琼 中国 中国 董事长
吕浩辉 中国 中国 总经理
王 燕 中国 中国 财务总监
四、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提交之日,无限创业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在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无限创业将持有春天股份8800000股境内法人股,占春天股份总股本的6.47%。
二、本次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
1、东湖总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与无限创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
东湖总公司将其持有的春天股份8800000股(占春天股份总股份的6.47%)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无限创业,双方商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3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2948万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以现金方式支付。
2、东湖总公司保证转让给无限创业的股权为合法拥有,且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3、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任何附加的特殊条件,股权转让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的安排。
4、本次股份转让需报送批准的部门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份完成后,该等股份将变为境内法人股,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尚待取得国资委的批准。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春天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无限创业依法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股权受让的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东湖总公司与无限创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证券交易所、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武汉无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琼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声 明
本人(以及武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武汉无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琼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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