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潜在关联交易

  作者:    日期:2004.10.29 14:5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

                    东存在潜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5月29日,公司与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盐化集团或控股股东”)、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碱”)三方签署《协议书》,盐化集团托管天然碱下属吉碱分公司,公司已于2004年6月2日对该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鉴于原天然碱吉碱分公司为本公司的销售客户,公司与吉碱分公司在2004年年初签定的《订货合同》将继续执行,合同总金额7125万元,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潜在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将进行后续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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