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陈志勇副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220,051,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9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提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BOT模式投资建设协议书〉》:
由于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信)的第一大股东,因此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所有关联股东均采取回避制度。
本议案共回避股份220,032,000股,参加本议案的表决的股份19,980股。
大会以19,98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BOT模式投资建设协议书〉》。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程源伟律师出席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本次大会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均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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