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5%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特作如下公告:
关于公司2004年度第三季度的盈亏情况,公司已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作过第三季度实现盈利的预测,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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