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0.22 13:4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21日在公司注册地湖北省黄石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计1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18068.82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02%。其中, 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10356.13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53%; B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7712.6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49%。上述股份登记结果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及投票表决,对有关事项作出了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8068.828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 B股赞成7712.69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8068.828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 B股赞成7712.69万股;弃权0股;反对0股)。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彭和平、熊壮律师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意见。其见证意见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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