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荆州市人民政府研究,荆政办函[2004]66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发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5429.70万国有法人股股权(占总股本的45.43%)转由荆州市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在未办理完登记手续之前,上述股权暂由荆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有)。目前,天发集团还未与荆州市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故相关的收购报告书及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书无法披露,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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