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讯:国有股公开征集受让方引人关注

  作者:中国证券报 万宁   日期:2004.10.20 14:3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这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布后,首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的上市公司案例

    昨日,ST博讯(600083)第一大股东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发布公告称,将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出让其持有的ST博讯全部79618194股国家股权中的6800万股国家股股权(占总股本的29.57%)。这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布之后,首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的上市公司。(我的操盘助理,帐户盈亏精确把握… )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在公告中称,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经东莞市市属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关于出让ST博讯部分国家股股权有关问题的复函》批准,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将委托广东省东莞产权交易中心依法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04年10月19日起20个工作日,转让标的为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持有的ST博讯6800万股国家股股权,出让价格的底价为人民币680万元。 

    公告同时列明了受让方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设立时间超过一年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期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净资产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显示盈利),并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商誉,意向受让方应提供在受让上述股权后两年内使ST博讯恢复正常交易的重组方案,并作出相关承诺。 

    今年初,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在今年8月国资委颁布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到经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值得注意的是,福地科技总公司在受让方需具备的条件中列明:“意向受让方应提供在受让上述股权后两年内使ST博讯恢复正常交易的重组方案,并作出相关承诺。”对此,ST博讯董秘宋静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方面是因为《办法》中要求,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协商提出企业重组方案;另一方面,宋静远也坦承,ST博讯自恢复上市以来经营情况并不太好,大股东此次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股权,应该也有通过引入新的实力股东对公司进行战略重组的考虑。 

    ST博讯即是原来的红光实业。2000年5月,该公司由于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后经与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的资产重组,于2002年5月实现恢复上市,后更名为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然而,恢复上市后的ST博讯经营业绩并无多大起色,2003年每股收益仅.007元,今年中期每股亏损0.02元,而且公司已经预计三季报将继续亏损。截至今年6月30日,ST博讯每股净资产仅0.06元。因此,对ST博讯来说,要想摘掉ST的帽子,恢复正常交易,引入实力股东实施资产重组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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