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升华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0,223,42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8.1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0,223,4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决定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拟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马杜霉素、阿维菌素、伊维菌素、迪克拉苏、盐霉素兽药、农药原料药及制品,相关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锆系列产品、亚磷酸二甲酯的生产、销售(仅限下属锆谷分公司生产销售),兽药发酵原料及其制剂的生产,肥料生产、热电联供。” 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马杜霉素、阿维菌素、伊维菌素、迪克拉苏、盐霉素兽药、农药原料药及制品,相关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锆系列产品、亚磷酸二甲酯的生产、销售(仅限下属锆谷分公司生产销售),兽药发酵原料药、粉剂/预混剂的生产(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兽药水针剂的生产(有效期至2008年8月12日),肥料生产、热电联供(均凭有关许可证经营)。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医药及化工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凭外经贸部批准文件)。”
二、审议了《关于扩建18MW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130,223,4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了《关于向银行申请1.2亿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30,223,4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刘志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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