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历时三年多,跑赢反倾销马拉松

  作者:    日期:2004.10.19 13:4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对美汽车玻璃出口唯一零倾销税率企业,原预交反倾销税390万美元将获返回

    今日,福耀玻璃(600660)发布的重大事项公告显示,在历时三年多的对美汽车玻璃反倾销诉讼案中,公司最终取得了胜利,成为中国汽车玻璃销售企业中唯一一家出口美国无须缴纳反倾销税的汽车玻璃企业。 

    2004年10月1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就来自中国的汽车挡风玻璃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公告,福耀玻璃出口至美国的汽车挡风玻璃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期间的行政复审的终裁倾销率维持初裁裁定结果0.13%(小于0.5%视同为零倾销税率)。这意味着从终裁之日起,福耀玻璃将不再按照11.80%预缴反倾销税,同时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已缴纳的反倾销税将予以退还。

    福耀玻璃应对反倾销一案旷日持久,从2001年3月至今已历时三年多。2001年3月,福耀玻璃收到美国国际贸委会发来的关于对中国维修用汽车前挡玻璃在美国销售的反倾销调查问卷。作为被调查的20多家企业中惟一一家上市公司,当时福耀玻璃即聘请了美国律师应诉。2002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开始对福耀玻璃在美国市场销售的维修用汽车前挡玻璃加征9.67%的反倾销税。同年4月,福耀玻璃及其全资子公司美国绿榕玻璃工业有限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美国商务部提出诉讼,请求推翻美国商务部不公正的判决。2003年12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此作出初步裁决,对福耀玻璃状告上诉书上9项主张中的8项予以赞同,同时发出命令书将该案退回美商务部要求重审。同时,福耀玻璃也做好一切准备应对2003年4月份启动的美国商务部行政复审。2004年5月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初裁结果公告,福耀玻璃出口至美国的汽车挡风玻璃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期间的行政复审的初裁倾销率由原11.80%降低至0.13%。 

    福耀玻璃财务总监陈向明表示,此次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扫除了缠绕在公司海外业务上的阴影,此后公司出口美国等海外市场,再不会有从前那种顾虑。他表示,终裁获胜后,公司在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缴纳的反倾销税,将退还给公司,这对提升公司今年的业绩肯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预计将返还原预交反倾销税大约390万美元。(记者 朱中伟 )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