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解困难度重重

  作者:    日期:2004.10.19 11:1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10月14日,中国股市再度离奇暴跌,上证综合指数当天大跌53点,创下近两年单日行情跌幅之最。

  知情人士透露,一则关于股民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的通知将由证监会、央行等数个相关部委联合下发。所谓“有限赔付”,是指证券公司挪用股民保证金造成的损失,一旦券商破产清算依旧无力全额返还,这部分损失将由股民自担。

  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拟出台的政策,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了积极稳妥的处置方法。具体做法是,以某一个时间点为界,在此之前存入券商的股民保证金,无论券商出事与否,都以国家信用进行担保,进行100%的赔付,而在此时间点之后存入的保证金,则视券商最终的资产状况而定,不一定进行全额赔付。

  此项政策引入保证金赔付的风险机制,把淘汰券商的权利更多地赋予了股民,体现了监管层市场化解决问题的决心,必将加速整个证券业的大洗牌。但目前推行“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还有许多问题值得重视。

  中国股市运行十几年来,股民一直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在不公平的市场制度下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而目前二级市场的行情疲弱,此时推出这样的政策时机是否恰当,如果市场反应强烈,导致行情大幅下跌,则将进一步加剧投资者的集体损失。

  其次,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的实行有无法律障碍。股民放在券商处的资金属于托管资产,并非投资或者借贷关系,如果券商出事,需要投资者来承担部分损失,此种逻辑关系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再次,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实施之后,是否可能会引发挤兑风险,有关方面是否做好了思想准备和配套措施。

  另外,在目前整个证券行业诚信极度缺失的情况下,国家信用一旦淡出,会不会对整个行业构成打击。在目前情况下,银行或者保险公司介入为券商进行担保的可能性都很小。因此,投资者一旦发现没有多少券商值得信赖,而股市行情又没有起色,很可能将资金干脆撤出证券业,寻找更为安全的投资渠道。

  还有,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比如券商保证金的独立存管,目前仍在推广的进程中;而当股民需要自主选择券商来回避风险的时候,那么,当前整个券业的信息披露亟待加强,可能还需要引入第三方的评级机构,来增加整个市场的信誉度;还有,由财政、券商等多方出资的“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也已经迫在眉睫。  (本文为《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18日社评,有删节)(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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