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涂相华先生因病委托董事夏木阳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兆雄先生因事委托独立董事赵曼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00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11月18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三年期综合额度授信人民币3.6亿元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公开统一授信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的议案。
上述第2、3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四)、参加会议办法:
1、会议出席对象: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②、200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请于2004年11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登记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杨望云、杨霞
联系电话(传真):0712-8740018
邮政编码:431608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小姐)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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