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4年9月24日召开的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95,1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0元(含税), 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中的个人股、投资基金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4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10月22日,除息日为2004年10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向社会公众股派送的股息将于2004年10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发起人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83号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刘恩孝 刘荣洁
电 话:0351-6019365 6019998
传 真:0351-6199887
六、备查文件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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