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近期自查,发现有五笔对外担保未及时公告,现将该五笔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
1、2003年11月11日,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后海支行签订了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瓷业")1800万元人民币承兑汇票进行担保的《保证合同》,期限为半年,时间自2003年11月11日起至2004年5月11日止。该承兑汇票实际贴现金额1067.16万元,现已逾期。
2、2003年12月29日,公司与岳阳市商业银行签订了为湖南景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国光瓷业的子公司)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进行担保的《借款保证合同》,期限为半年,时间自2003年12月29日起至2004年6月29日止。该笔贷款实际发放金额为432万元,现已逾期。
3、2004年4月1日,公司与长沙市城市商业银行北城支行签订了为国光瓷业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进行担保的《借款保证合同》,期限为壹年,时间自2004年4月1日起至2005年3月31日止。
4、2004年5月12日,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为国光瓷业借款4500万元人民币进行担保的《借款保证合同》,期限为壹年,时间自2004年5月12日起至2005年5月11日止。
5、2004年5月31日,公司与建设银行长沙市华兴支行签订了为国光瓷业借款2700万元人民币进行担保的《借款保证合同》,期限为壹年,时间自2004年5月31日起至2005年5月30日止。
上述担保合计11699.16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286,法定代表人陈旭光。
三、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情况不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并未及时公告,公司董事会在此对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本公司董事会正在根据通知要求,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完善担保审批手续,建立担保审批制度。同时,本公司正积极与借款单位协商,督促其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以解除本公司担保风险,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担保采取协商解除或在担保到期后不再提供续保,以及将部分资产质押给本公司等办法以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截止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6999.16万元,占本公司200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2.45%。
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总额为1499.16万元,占本公司200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签订的上述担保的《保证合同》。
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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