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银行承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近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济南泉景支行、烟台市商业银行西大街支行签订了银行承兑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济南泉景支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汇票金额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自2004年9月15日至2004年12月15日,承兑手续费用为汇票票面金额的0.5‰,公司以交纳保证金方式进行担保。
公司与烟台市商业银行西大街支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汇票金额共计人民币4800万元,期限自2004年9月17日至2005年3月17日,承兑手续费用为汇票票面金额的0.5‰,公司以交纳保证金方式进行担保。
特此公告。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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