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10.12 14:4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10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主任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兆征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盛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15日。由公司与香港冠山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75%、25%。注册资本1,325.3万美元;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现代工业港;法定代表人:吴跃明;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塑料新包装系列薄膜及其深加工产品;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2、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是为成都东盛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郫县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将在中国建设银行郫县支行同意成都东盛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成都东盛公司将按借款全额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反担保,香港冠山发展有限公司将按该笔借款乘以其持有的成都东盛公司股权比例的金额,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50万元的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成都东盛公司本次借款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其正常营运需要。董事会认为,成都东盛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预期良好,为满足其发展需要,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并以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18379万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4.38%,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对象全部是是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50%,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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