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10 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药业资产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完成,公司主营业务已由原水泥生产销售转为药品生产、销售,为调整和理顺生产经营结构和布局,公司决定向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购买部分药业资产,并于2004年10月11日与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主要事项如下:
一、收购资产标的及内容
1、经哈尔滨华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哈华通资评字(2004)第032号]出具的评估报告,固定资产评估值为25,549,753.20元,包括:机器设备4,124,174.17元;电子设备29,680.00元;工程物资480,670.46元;在建工程20,915,228.57元。
2、经哈尔滨华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哈华通资评字(2004)第033号]出具的评估报告,无形资产的评估值为2,370,270.00元,包括:醋酸曲安奈德、湿氧洗液、双黄连气雾剂的生产许可。
上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评估价合计为27,920,023.20元。
二、收购价格
按评估值确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27,920,023.20元。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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