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四届第二十七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0月1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3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董事张春华、高学慧先先生因在外学习未能到会;独立董事庞国华先生因故未能到会,特委托李振多先生代为出席,,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股权的议案》
公司受让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皇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的长春经开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发展”)198万元出资,受让价格198万元,占生态发展注册资金的99%。(内容详见“受让股权”公告)
生态发展注册资本200万元,法人: 孙守君,地址 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经营范围:绿地养护、环境设施维护、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
二、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受让股权的有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提请于200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自由大路118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受让股权的议案》。
2、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转让债权的有关事宜”的提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10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三层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 11月2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0-3:00
4、联 系 人: 卢 春
5、联系电话: 0431-4644225
6、传 真: 0431-4630035
7、邮 编: 130031
8、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注: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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