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显示大股东占款严重

  作者:    日期:2004.10.12 08:3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820亿元被占用

  近日,沪深交易所完成了对1342家上市公司半年报的事后审核,上半年上市公司共不当使用资金近820亿元人民币,占整个市场流通市值的十分之一。业内人士建议,应当鼓励中小股东积极告状。

  中国股市的最大“漏勺”

  上半年,1342家上市公司共不当使用资金近820亿元人民币,有近十分之一的资金因此“流失”。其中,837家沪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余额448.7亿元,505家深市企业期末占用余额368亿元。大股东占款成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漏勺”。

  为此,截至9月29日,上交所共向上市公司发出131份定期报告审核意见函,36份问讯函,33份监管关注函,给予8家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对3家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函件内容涉及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大股东占用资金、担保等多个方面。

  大股东占款是个老问题。据深交所统计,截至2003年底,深市506家上市公司中,317家公司存在大股东占款问题,总发生额1580亿元。2002年底,中国证监会普查时发现,676家公司占款总额967亿元。

  事实上,大股东占用资金已经成为上市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在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中,70%存在大股东侵占资金行为。

  应鼓励小股东告状

  为防止大股东进一步“掏空”上市公司,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欣律师建议,应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告状。

  今年5月,因大股东占款10亿元,莲花味精及其大股东被小股东李凯推上被告席。这是首例被法院受理且审理的小股东诉大股东占款的侵权纠纷,标志着司法手段开始介入大股东占款问题。

  不过,宋一欣告诉记者,很少有投资者会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除了法律意识不强外,高昂的诉讼费用也是主要的障碍。莲花味精案中如果以占款的10亿元为诉讼标的,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光诉讼费用就要超过500万元。

  为此,宋一欣认为,可以借鉴国外公益诉讼中的定额收费制度,规定较低的收费标准,减少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除了中小股东要积极行动外,管理层也已经开始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在证监会不久前公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或上市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在未被纠正前,证监会将不受理其再融资申请、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记者 李耀宗)(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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