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于2004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朱瑛、刘永佶、全泽、黄煌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刘军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贷款的决议。
同意公司在工商银行新民路支行申请长期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5年,用于河南路东延改建工程项目,由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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