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9.25 14:1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就国家股划转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4年8月23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4]368号文件要求,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高速公司)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将所持有的209,705万股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无偿划转给省公路局持有。2004年8月24日,本公司就上述事宜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目前中国证监会及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对本次国家股划转的材料进行审核。

  特此公告。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4日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