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法人股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简称"海南中行")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76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转让给海南海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基投资")一事,业经中国银行总行及财政部批准。(详见2004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04年9月22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海基投资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及《股东拥股信息报表》,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基投资共计持有公司法人股15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海南中行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东拥股信息报表》。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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