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签订飞机销售合同的提示性公
作者: 日期:2004.09.2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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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签订飞机销售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9月22日,本公司与南京市公安局在哈尔滨正式签订了一架直九警用型直升机购销合同。这是国产直升机首次进入公安系统,成为国家执法飞行器,南京市公安局也成为国内首家装备中型多用途警用直升机的公安部门。
特此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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