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作者:    日期:2004.09.22 14:1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04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决定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通知》(上证上字[2004]140号),公司A股票(证券代码:600670证券简称:* S T斯达)从2004年9月24日起终止市。

  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因2001年、2002年和2003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4年5月19日起暂停上市。2004年9月7日,你公司向我所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但未按规定提交恢复上市推荐人出具的《恢复上市推荐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所未受理你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我所决定你公司股票自2004年9月24日起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仍然具备合法存续条件,经股东大会批准,按照《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在2004年9月9日、9月15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公司本着对广大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正抓紧工作,使广大投资者能尽快到指定证券公司进行股票交易。

  投资者的咨询电话:0431-5953832     

    联系人:金萍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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