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四氟乙烯受欧盟反倾销调查立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4年8月26日,中国驻欧盟使团正式接到欧盟欧委会贸易总司 D11123号照会,要求对来自中国和俄罗斯的聚四氟乙烯树脂进行反倾销调查。反倾销调查期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涉案金额为676万欧元。9月6日正式立案公告,反倾销起诉方为欧洲化工理事会。
聚四氟乙烯树脂为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出口欧盟市场也是公司国际贸易的一部分。本案调查期内,公司共向欧盟出口218吨,占同期聚四氟乙烯树脂出口量的47%,合计金额约102万美元,占涉案金额约八分之一(本公司今年产能/产量为5000吨)。对此,公司已作好积极应诉的准备和产品营销策略的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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