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9.21 14:0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0日上午九点在北京大观园酒店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单昶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名,持有表决股份数222,179,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8%。公司4名董事(其中2名独立董事)、2名监事和4名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222,179,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222,179,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222,179,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222,179,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议案》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是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回避了表决。

  赞成票:12,762,3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

  赞成票:222,179,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彭晋律师为本次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其他已公告过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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