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于2004年9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及董事代理人12名(其中徐文学董事委托黎澜董事代行职权),公司的5名监事中有4名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控股子公司权益和自有资产向银行质(抵)押借款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自有资产抵押向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借款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成都中信实业银行借款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借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乐山嘉州宾馆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03年12月5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上通过了以竞买方式收购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目前,公司已支付嘉州宾馆收购款2800万元,尚余1700万元未支付,嘉州宾馆资产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根据需要,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按分公司的模式组建乐山嘉州宾馆公司。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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