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冻结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司获悉,公司股东深圳市和顺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因涉及与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红岭支行的贷款合同纠纷,被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红岭支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已于2004年8月12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持有的本公司1,853万股股份,冻结期限为2004年8月12日至2005年8月11日。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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