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华光:披露多起违规资金往来

  作者: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4.09.16 13:5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青鸟华光(60007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今日对半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公告显示,公司的资金往来中多数均未履行有关内部审议程序,且没有及时披露。

    巨额款项没有披露 

    青鸟华光公告称,公司去年收购的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大高科投资公司)于今年2月收到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15000万元、在3月其向北大青鸟支付10000万元,该两笔款项数额均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公司没有对外进行信息披露。另外,由北大高科投资公司控股的沈阳公用集团于2004年4月收到金花集团2.1亿元,又归还其2.1亿元,同样超过了公司净资产的10%,公司仍未对外披露。

    除关联款之外,在青鸟华光此前的公告中也未提及北大高科投资公司的大额贷款。公告显示,北大高科投资公司曾于今年1月向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贷款30000万元,于3月向广东发展银行贷款17100万元。 

    未履行内审程序 

    青鸟华光200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今年上半年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数额分别为22.73亿和10.88亿元。 

    公司对此的解释是,由于新增合并了北大高科投资公司,由此增加了其他应收款21.26亿元,其他应付款11.66亿元。 

    根据公告,公司在上半年支付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共128笔,与北大青鸟就发生了75笔,金额共计为11.22亿元。而在148笔其他应收款中,与北大青鸟发生了100笔,涉及借方金额112205.53万元,贷方金额165269.11万元;与大股东青鸟天桥发生29笔,涉及借方金额11750万元,贷方金额24108万元。截至6月30日,公司尚欠北大青鸟及其关联方59447.6万元。 

    公司称,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除个别款项系支付房租、物业费等用途外(涉及金额23.78万元),其余均为往来款。除一笔与北大青鸟17522万元的其他应付款经过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外,其他均未履行有关内部审议程序。 

    控股地位形同虚设 

    关于青鸟华光控股子公司北大高科投资与公司关联方的频繁资金往来,公司对此解释称,北大高科投资公司在2004年之前系北大青鸟控股的子公司,北大青鸟内部资金往来的平台是其职能之一。 

    资料显示,北大高科投资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科技产业项目投资、教育投资以及房地产项目投资的专业投资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教育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并拥有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50%的股份,从而间接成为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沈阳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747)的第一大股东,占有该公司总股本的58.80%。 

    青鸟华光的大股东青鸟天桥(600657)和二股东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在2004年之前分别持有北大高科投资公司25%和75%的股权。青鸟华光于2003年从北大青鸟受让了北大高科投资公司75%的股权,并联合青鸟天桥和*ST光电(000150)对其进行了增资扩股,公司占注册资本的60%,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对于巨额的关联方资金往来,青鸟华光称,尽管在去年收购了北大高科投资公司的股权,但未能及时接管北大高科投资的业务,致使其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业务整合和职能调整,导致其与北大青鸟等关联企业短期资金拆借频繁发生,未能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还披露,北大高科投资公司于今年2月和3月同北大青鸟两笔总计2.5亿元的资金往来,均由北大高科投资公司的董事长许振东审批后执行,没有对外披露。 

    公司称,公司董事会将立即着手对北大高科投资公司的资金往来履行相应程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 (□实习记者 纪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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