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9.16 14:4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04 年8 月10 日对外公告,现对半年度报告中提及的变更存货核算方法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2004 年1 月1 日以前,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在“商品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已销商品成本结转采用分类差价率法分摊核算;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途物资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2003 年,公司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财务核算系统与业务购销系统运作的全面接轨,为实行商品进价核算提供了技术平台。从2004 年1月1 日起,公司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金额核算,已销商品成本结转(按进价)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途物资核算方法没有改变。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

  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售价金额核算与进价金额核算的主要区别是商品售价与进价差额的计算。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按商品分类设立“商品成本差异”科目,商品售出时,先按售价金额结转已销商品成本,月末,采用分类差价率冲减已销商品成本,得出商品销售毛利润;采用进价金额核算,已销商品成本直接按该商品进价结转,即商品售价减去进价为商品销售毛利润。理论上讲,假设商品分类相同,而该类商品同一时间内售出,得出的商品销售毛利润应该是相同的,而进价金额核算比售价金额核算更能实时、细致、准确地反映出单个商品的销售毛利润。

  三、未采用追朔调整法的原因

  存货的流动性使公司不能合理确定变更存货核算方法的累积影响数,因此,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中,公司没有采用追朔调整法对历年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朔调整。

  公司2004 年半年度报告已反映了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在重大事项方面不存在其他须补充说明的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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