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三元嘉铭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集中资源和精力做好主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三元嘉铭房地产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嘉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嘉铭投资有限公司。(详细情况见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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