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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9月14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93号文批准,公司于2003年8月14日首次向社会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万股(A股),实际募集资金30769.6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招股说明书之承诺实施了85.93%。公司原计划投入的年产5000吨UPVC管材项目,由于实施该项目的子公司股权已转让,公司拟不再投资该项目,并将该项目所涉募集资金15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收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74.80%的股权的资金。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名称 招股说明书承 实际投资募 项目实际完
诺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成进度
1 偿还一号窑节能技改项目贷款 21,246.26 21,246.26 项目已完工
2 偿还石灰石矿山技术改造项
目贷款 4,858.74 4,858.74 项目已完工
3 提高综合发散能力改造项目 2,830.00 经公司二届九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经公
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该项目所涉募
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变
更,变更投入的新项
目现正在进行前期工
作。
4 年产5000吨UPVC管材项目 1,500.00 拟改投
5 补充流动资金 334.65 334.65 已使用
合计 30,769.65 26,439.65 —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项目为年产5000吨UPVC管材项目。公司原计划以募集资金1500万元对该项目进行投资,该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UPVC塑料管材5000吨。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4.87%,公司拟将其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收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青水股份74.80%的股权的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按招股书之承诺将募集资金中的1500万元用于投入年产5000吨UPVC管材项目。由于公司将实施该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股权已转让,故不再投资该项目。公司拟定变更涉及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定将年产5000吨UPVC管材项目所涉及募集资金15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收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青水股份74.80%的股权的资金。公司收购青水股份74.80%股权的具体情况详见《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五、公司收购青水股份的前景
1.公司收购青水股份74.80%的股权,可迅速扩大公司主业生产规模,从而促使公司快速发展壮大,有利于公司快速做大做强主业及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资源。
2.公司与青水股份均属宁夏自治区规模较大、技术较先进的水泥企业,在区内水泥行业处于领先地位,通过收购青水股份,可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宁夏水泥行业的主导地位。
3.公司地处宁夏首府银川市,青水股份地处宁夏经济较发达的青铜峡市,两个企业具有各自的地理优势,通过收购可充分发挥各自企业的地理优势,消除两个企业由于各自在对方市场的无序竞争而给企业带来的不必要的投入和损失。
4.公司通过收购青水股份,可以提高整体抵御来自区外大企业及区内其它企业竞争的能力,从而提高公司经营的安全性,保证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
5.青水股份目前运行正常,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预期收益良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原计划实施该项目的子公司股权已全部转让,故不再实施该项目。
2.将涉及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收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4.80%的股权的资金。
3.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运行正常,预期投资收益良好。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年产5000吨UPVC管材项目所涉募集资金1500万元的用途。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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