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债投资重大事项的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9.11 14:5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债投资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对2003年9月发生的委托国债投资事项披露如下:

  公司于2003年9月10日同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签订《关于委托国债投资之协议书》,同日公司依据协议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汉唐证券委托其进行国债投资。协议约定:委托国债投资期限1年,自2003年9月10日至2004年9月10日。汉唐证券为公司提供国债代理投资服务,投资范围为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即将上市的国债或债券。汉唐证券按照投资收益的30%提取业绩报酬。公司于2003年9月12日同汉唐证券签订与上述协议条款相同的另一份协议书,将2000万元资金交给汉唐委托其进行国债投资。公司累计委托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5000万元的国债投资。由于汉唐证券涉嫌违规经营等原因,监管部门已经授权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我司的委托国债投资资金已经不能按时到期兑付。

  公司在获悉汉唐证券涉嫌违规经营暴露后,采取了必要措施试图避免和挽回损失,公司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根据公司的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查封冻结了汉唐证券投资的与公司委托汉唐证券国债投资款额相当价值的财产权益。公司日前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案件已经被法院正式受理。

  目前还不能判断事件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和对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公司现在主营业务运转正常。

  委托汉唐证券进行国债投资的决策是公司经营班子依据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授权(见2001年4月24日《证券时报》第15版)做出的。对该项委托国债投资,公司没有在2003年度报告和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将其作为重大事项披露,财务报告附注中也没有说明。在此向公司投资者致歉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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