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9月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72,000美元的价格从日本株式会社堀场制作所购买摩托车排放分析测试系统一套,以确保公司通过摩托车第二阶段生产准入审核。
2、《关于公司涉嫌走私案件一审判决不予上诉的议案》
同意不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涉嫌走私案件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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