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珠峰(600338)今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判处罚金82405万元。
并判定公司原董事长何冰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7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共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75万元。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赵琪云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公司原财务总监吴东蓉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同时将成都海关扣押的公司资金1025万元及房产没收上缴国库,对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走私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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