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一、2004年8月10日本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批准公司受让华能综合产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相关公告刊登于2004年8月11日《上海证券报》)。现上述股权收购及相关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已由25%增加至50%。
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旅牌大中型客车和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牌大中型客车,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为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自2004年9月至2007年9月。
特此公告。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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