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陈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股权继续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国家股5,979万股被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从2004年9月2日至2005年3月2日。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临民二初字第205-2号,山东省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4,609万股被继续冻结。冻结期限六个月(自2004年9月2日起至2005年3月2日止)。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临民二初字第206-2号,山东省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1,370万股被继续冻结。冻结期限六个月(自2004年9月2日起至2005年3月2日止)。
截止目前,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被冻结7,135万股,占其持有全部股份的9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08%。
特此公告。
山东兰陵陈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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