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海洋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作者:    日期:2004.09.02 15:1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大连圣亚海洋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连圣亚海洋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四年九月一日上午9:00点在旅顺铁山镇铁山温泉休闲村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主持。5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6000万股,占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6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近年来,公司按照《九年发展规划纲要》和《投资实施计划暨发展规划调整与实施计划》的要求与计划稳步发展,逐渐从单一的旅游项目型公司向以主题旅游项目为主导,延伸上下游相关产品开发,具备较完整产业链的旅游控股公司方向转型。鉴于此,拟将公司名称由“大连圣亚海洋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更名的相关事项。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6000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6000万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2003年第56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第二章“股东与股东大会”第四节“股东大会”中增加第八十三条如下:“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超过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章程中原第八十三条递延为第八十四条,以下各条依次递延。

  (二)由于公司更名的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大连圣亚海洋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之处皆变更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6000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6000万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郭文氢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海洋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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