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冻结的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9.02 15:1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铜峰集团”)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泓源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源聚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铜峰集团已于2004年8月26日,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依据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已将泓源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法人股冻结,冻结期限自2004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0日。

  上述被冻结股份为泓源聚公司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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